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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加快出台法律法规,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9-03-14 14:08 星期四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个人信息违法和数据泄漏事件频发,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一个备受社会重视的公共管理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警惕大数据发展过程中,对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包括恶意的数据不正当竞争、违法获取数据等违法行为予以规制。

关注点1

现象:中国数据圈全球内增长最迅速

肖胜方介绍,全球知名的分析机构IDC最新发布的白皮书显示,中国数据圈增长最为迅速,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比全球快3%。到202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数据圈。“可以看出,我国大数据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渗透效应向更深层次延伸,制造业数字转型作用将会日益凸显。”

他表示,伴随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大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涌现出一批新模式和新业态。与此同时,大数据产业发展中也产生一些新型问题亟待规制,包括:数据泄露事件频发、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风险涌现、企业间的数据不正当竞争加剧,甚至有企业打着大数据分析的幌子,过度采集、非法利用个人信息,更是对个人信息保护造成重大冲击。

【代表建议】

加快出台适合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任何第三方不得随意抓取和使用数据

“科技发展应当是良善的,为人类幸福生活谋福祉。关于数据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迫切需要制定规则、推动立法。”肖胜方建议,加快出台适合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具体包括:未经数据平台方的允许,任何第三方不得随意抓取和使用数据平台方的数据;未经用户的二次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敏感类数据,如通讯录等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和进行必要的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不得随意将敏感类数据分享给第三方。

肖胜方还强调,发展大数据产业应保持开放心态,谨防过度监管影响产业创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受益于收集起来的数据,如果隐私保护走向极端,商业变现、价值创造也会停下来。防止出台过于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大数据经济的发展,避免监管过头失去大数据的技术竞争力和经济利益,导致未来在与欧美大数据竞争中落后,应在发展与保护中寻求平衡。

关注点2

现象:恶意注册、“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增多

近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激增,背后却存在大量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例如“圈占囤积商标”、“恶意注册商标”等行为,以及恶意攀附知名商标商誉“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

据统计,2017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574.8万件,占世界总申请量的80%,预计2018年我国商标申请量会突破800万件。在如此巨量的商标申请量背后,则是大量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例如“圈占囤积商标”、“恶意注册商标”等行为,以及恶意攀附知名商标商誉“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大量浪费行政、司法资源。这些商标侵权行为破坏了我国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民族品牌国际声誉危害巨大。

例如,王老吉与加多宝案、乔丹商标案等商标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形成品牌的商标其权属成为市场经营主体争夺的客体,不法经营者“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秩序,也不利于中国品牌发展,更甚至给中国品牌声誉带来损害,此类行为应该予以严厉的打击。

而“傍名牌”的行为往往发生在同类商品之中。例如,在辣酱产品中“老干爹”傍“老干妈”的名牌,试图制造“亲戚关系”来混淆品牌,误导消费者。现在,“傍名牌”的行为突破了同类商品。例如,有不法经营者将其生产的产品商标标为“微信”。互联网行业中知名品牌阿里巴巴、百度、腾讯都曾先后遭遇来自各个行业“傍名牌”侵权。

【代表建议】

建立基于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制度

合理限制申请人注册商标转让

肖胜方建议,建立基于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制度,对“囤积”商标重点“嫌疑人”的商标注册申请直接予以驳回,短期内打击投机需求。此外,还要合理限制申请人注册商标转让,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肖胜方特别提到,利用互联网开展品牌“智慧保护”工作。打通商标局与市场监督局的数据,“恶意囤积”的商标若在一定期限内未投入实际使用,释放该商标资源。对电商平台进行定期监管,对于疑似商标侵权行为展开调查。与消费者常用的社交、生活服务、电商等移动客户端合作,设置便捷的投诉入口,加强对于消费者品牌保护的宣传。

采写:南方报业全媒体记者、南方都市报记者 陈燕 吴璇

责任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