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村卫生室已严格落实药品贮存规范要求,配备冷藏设施,各类药品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药品拆零记录填写完整规范,村民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时,土默特右旗人大代表、萨拉齐镇振华社区工作人员云红艳如是说。
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阵地,其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健康权益。2025年5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村卫生室存在药品储存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条件分类陈列,未设置醒目标识;中药饮品存放条件不符合说明书要求;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下架。这些问题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能损害农村患者健康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全面核查辖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旗32家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药品分类存放、标识设置及过期药品处置等问题。对3家存在销售使用过期药品行为的村卫生室依法立案查处,并组织全体农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参加药房(库)规范化管理培训,全面提升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化水平。(薛红艳 陈舒扬)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