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店外卖无封签,多次对其进行宣导均不予理睬。”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支队“秦先锋”外卖骑手志愿者林西(化名)在配送过程中,发现某餐饮店存在外卖未封签的情况,在向商家普法未见明显成效后,通过“宁食安”小程序食安互动模块上传了相关线索。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展开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发现,该店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未按要求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执法人员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当场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指导商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使用封签,防止配送过程产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这也是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未使用食安封签开出的首张警告罚单。
食安封签是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外卖商家应积极落实。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封签”保障食品“大安全”。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若收到没有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有权拒收,同时可以拨打12315热线举报。(宁市轩 蔡美萍)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