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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坛酸菜质量安全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发布

2023-03-15 16:40:5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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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发布《老坛酸菜质量安全通用要求》(T/CIFST 011-2023)团体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老坛酸菜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产品质量、产品安全、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有利于提高老坛酸菜质量与安全水平。

老坛酸菜的定义为:以新鲜叶用芥菜或经初次盐渍发酵后的叶用芥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老母水酸菜母液或乳酸菌,用传统陶瓷坛泡渍发酵而成的蔬菜制品。老母水是指在传统陶瓷坛中添加新鲜或盐渍叶用芥菜或其他蔬菜、食盐和水,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乳酸菌,经泡渍发酵产生的含活性乳酸菌、发酵代谢产物、蔬菜渗出可溶性物质的混合盐水溶液。

老坛酸菜感官要求规定,状态为组织致密,无霉变,无白膜,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色泽呈金黄色至深黄绿色老母水为呈微黄或浅黄色的澄清或半浊液体;具有发酵后特有的气味。滋味与口感要求规定,叶柄部位口感脆嫩,无明显的老筋;叶片部位柔嫩多汁,富有韧性;咸酸味适宜,具有发酵后应有的滋味,无异味。

老坛酸菜的理化指标规定,水分≤85% ,总酸为0.6%—1.6%,氯化物≤9% ;污染物限量指标规定,亚硝酸盐≤20mg/kg;微生物限量指标中,明确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采样方案和限量要求。此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腌渍蔬菜或发酵蔬菜制品的规定。

出厂检验要求规定,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总酸、氯化物、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规定,包装应封装严密无渗漏、无胀袋;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有关专家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标准是与中国食品科技学会此前发布的《老坛酸菜生产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规范》(T/CIFST 010-2022)协调配套的产品标准,从产品指标、生产加工过程等方面对老坛酸菜行业进行规范,初步打造老坛酸菜的团体标准体系,推动老坛酸菜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孙燕明)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