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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将适时研究启动食药物质大目录修订工作

2022-12-19 14:45:00 来源:中国食品报 -标准+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对《关于对药食两用物品加强研究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将适时研究启动食药物质大目录修订工作。

2019年,国家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将当归等6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并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目前已有20余个省份提交了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在各地推进顺利。

2021年,国家卫健委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食药物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答复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的食药物质目录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与企业的需求。国家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增补我国食药物质目录。

针对目前食药物质管理方面客观存在的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相关标准不健全、安全性审查周期较长等问题,答复明确,进一步完善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制度。一是研究启动修订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二是对现有的食药物质详列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信息,完成后及时更新公布;三是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有序开展食药物质目录跟踪评价,加强后续动态管理。

针对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非食用物质目录》或者《食用物质目录》法律依据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将组织专家持续开展相关研究并积累资料。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条款中“药品”包括中药材,即食品中不得添加药材是一般性要求。同时,为兼顾我国的传统饮食文化,对少数在民间长期且广泛作为食材使用的中药材,又特别规定“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典》中的物质只有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答复鼓励行业企业和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引导食药物质产业发展。从食药物质和新食品原料的实际功效出发,研究推出针对慢病预防和辅助治疗的食养指南和食品组合套餐,组织制定针对相关人群慢性病和营养不良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的精准化、个性化的食养指南,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适时研究启动食药物质大目录修订工作,继续推动食药物质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和慢病防治,鼓励和支持地方改革创新,大力发展食药产业。

编辑: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