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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四十七人实施食品行业终身禁业

2022-09-21 08:57:00 来源:中国食品报 -标准+

为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实施食品领域从业禁止,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禁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市级中级人民法院每季度要定期移送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信息;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采集、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录入“辽宁省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禁止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布终身禁止从事、担任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一批)》(以下简称《公告》),对47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实施食品行业终身禁业。

《公告》指出,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和实行食品行业终身禁业的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实施食品行业终身禁业,47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若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这些人员,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陈景华)

编辑: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