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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玛一分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2022-09-20 10:25: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标准+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朝市监处罚〔2022〕9900号)显示,2022年6月9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从北京海中鲜商贸有限公司以35.8元/kg购进散装鱿鱼3kg,进货金额合计107.4元。2022年6月10日,其以55.6元/kg将3kg散装鱿鱼全部售出,销售金额合计166.8元,利润合计59.4元。因其经营的散装鱿鱼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66.8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企查查APP获悉,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了解到, 近年来,沃尔玛多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2022年5月19日,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分店因销售的“奥利奥缤纷口味装”夹心饼干和“元气森林乳茶浓香原味奶茶饮品”超过保质期,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2021年8月18日,市场监管部门对沃尔玛(重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包装二荆条”和“葵花子”进行了抽检。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该店经营的“包装二荆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经营的“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除了食品安全问题,沃尔玛还因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被处罚十余次,其中于2021年7月因不正当竞争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罚款30万元。(孙蔚)


编辑:哈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