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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印发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设立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022-08-03 15:38:20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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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甘肃讯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甘肃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八个部分。《应急预案》明确,设立甘肃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为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日常工作,省药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强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托本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构建本级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充分发挥本级监测机构作用,及时掌握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

根据《应急预案》,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突发事件预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红色为最高级别。省级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应急预案》强调,发布预警的政府或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处置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消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控制难度、发展态势等,及时提请按启动应急响应权限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相关单位和专家研判结果,经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启动应急响应权限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此外,还要做好善后处置、事件调查及总结评估等。(丁怡媛)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