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3家支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555万元。同时,“双罚制”之下,9名相关责任人遭到处罚,其中包括前两任分行行长。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江苏金融监管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罚款235万元,对南京溧水支行罚款250万元,对南京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罚款40万元,对南京莫愁湖支行罚款30万元。
除机构罚单外,江苏金融监管局还对9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其中,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被警告并处罚款共计51万元;曹颖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陈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成立于2009年3月,负责人为朱永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处罚的责任人中,赵敏、许哲华二人都曾担任过南京分行行长。
事实上,这已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近年来第二次收到百万级别的罚单。2025年7月18日,江苏金融监管局披露,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因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无授信额度同业业务、瞒报相关信息,被罚款200万元。同时,责任人熊琴、袁军被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3万元,任书中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汪定强)
编辑:范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