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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防管理不到位,青岛银行3人被禁业3年

2026-01-09 15:29:18 来源:法治网 -标准+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5〕34号-40号)显示,青岛银行东营分行因案防管理不到位、瞒报案件及案件风险信息,被罚款80万元。

同时,时任该行副行长冯勋斌因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被予以警告;时任该行办公室主任刘海峰、办公室副主任魏芳因“瞒报案件及案件风险信息”被警告;时任该行东营东营区支行行长陈乐鑫、副行长陈文涛、公司银行部公司业务经理尹程等3人因“案防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值得注意的是,近三个月来,青岛银行已有多家分支机构收到金融监管罚单。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2025年12月31日,因票据业务开展不审慎,青岛银行日照分行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分行行长助理盖泓宇被罚款5万元。

2025年10月23日,因以即贷即收方式虚增存贷款规模,青岛银行青岛西海岸分行被罚没51.83万元,时任该分行崇明岛路支行行长李作勤、井冈山路支行行长况军分别被警告。

官网资料显示,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2015年1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为山东省首家上市银行、全国第二家A+H上市城商行。

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青岛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0.13亿元,同比增长5.03%;归母净利润39.92亿元,同比增长15.54%;银行不良贷款率1.10%,较2024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汪定强 )

编辑: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