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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四周年:深圳打造资本市场争议解决高地

2025-11-14 16:13:21 来源:法治网 -标准+

2025年11月13日下午,“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专家咨询会暨深圳试点四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大学凯原楼举行。本次会议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承办,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协办。会议旨在系统总结全国首家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机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四年来的实践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进行研讨。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委金融办、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本市场学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学界的代表以及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代表等4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人士围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机制的建设与发展深入交流并一致认为,深圳试点以其前瞻性的机制创新和卓有成效的实践,充分展现了仲裁在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方面的独特价值,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深圳样本”和“示范经验”。

试点成果显著:机制建设与专业能力同步提升

作为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发布后全国首家试点机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在四年试点期内初步构建了适应资本市场需要的专业化争议解决体系。

在机制建设方面,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设立了由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高西庆、香港证监会原主席梁定邦等境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并建立了由591名资本市场领域专家组成的仲裁员队伍,还进一步深化了自2013年起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共同创设的“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联合深圳国际仲裁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逐步构建多元化跨境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已落地首宗“港资港仲裁”案件,该案仲裁裁决获得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执行。

在规则创新方面,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于2024年发布国内首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专门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仲裁程序指引》及配套文件,并成功落地首宗适用该专门规则的案件,实现了程序创新与实践应用的无缝衔接。

在争议解决实践方面,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累计管理仲裁案件超2300宗、争议金额近人民币1000亿元,案件覆盖资本市场各类领域,涉及15个境内外法域。

在行业协同方面,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等紧密合作,四年共举办各类行业调研走访、专业研讨230余场,与资本市场学院合作推出“沁园・资本市场法治”证券仲裁高级研修班,还发布了证券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十大典型仲裁案例等典型案例。

聚焦未来发展:深化专业实践,完善仲裁服务,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次座谈会上,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专家、代表均充分肯定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作为全国首家试点机构的创新实践与示范价值,强调仲裁机制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从进一步深化业界与试点机构的互动、创新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实操性建议。

此次会议搭建了监管、业界、学界的高端对话平台,既总结了深圳试点四周年的宝贵经验,也为证券期货仲裁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明确了方向。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表示,将继续发挥试点先导作用,持续深化专业能力建设,强化各方协同,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编辑: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