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以“顶层设计+校地联动+实践赋能”的系统思维,以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法治陕西建设的“先手棋”,按下“加速键”,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构建“四梁八柱”体系
筑牢人才培养根基
8月8日,陕西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挂牌满1周年。1年来,在陕西省司法厅的统筹推进下,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涉外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陕西涉外法治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离不开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此,陕西以“制度+平台+人才库”为抓手,构建起全链条培养体系。
制度落地,关键在“人”。陕西以“人才库建设”为抓手,打造涉外法治人才“蓄水池”: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建52人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库,涵盖立法、司法、律师、公证等领域;指导省律师协会建立273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其中28人入选司法部“千人计划”、23人进入全国律协涉外人才库;全省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资格的公证员165人,占公证员总数的27.5%,西安仲裁委选聘137名具有涉外法律、经济贸易等专业知识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担任仲裁员。这些数字背后,是陕西对涉外法治人才的“精准画像”与重点培育。
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到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领计划”培训班,从涉外公证业务特训到国际仲裁模拟实战,陕西通过一个个不同角度不同站位的课程,实现了涉外法治人才能力培养提升全覆盖。
厚植高校育人沃土
激活人才培育动能
为更好立足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需求,培育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陕西依托17所高校法学专业、3所国际法学重点学科的资源优势,推动高校与实务部门“双向赋能”。
西北政法大学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面向全国招生,实行“3+1+2”本硕贯通培养,实施“双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位校内导师、一位校外实务导师。同时,学校会同共建单位联合选拔、推荐、资助学生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开展产学融合,推进协同育人。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开设国际仲裁法律硕士项目,培养懂规则、会实操的复合型人才……
打造高水平的法律人才队伍,不仅需要理论水平的支撑,更需要法律实践的锤炼。
除了高校“主阵地”,仲裁机构也成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练兵场”。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西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吸引国内外400余支队伍参赛,8万余人次观赛。
发挥人才专业优势
护航企业“出海”发展
随着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陕西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们与省贸促会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联系制度,统筹省内法律资源,组织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主动为省内外向型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国际经贸纠纷解决规则、健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陕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陕西以“法企对接”机制为纽带,组织涉外律师、仲裁员深入龙头企业,提供“合规体检”“风险预警”等服务,累计开展“送法入企”“法律服务会客厅沙龙”等活动2000余场,服务市场主体10万余家,办理涉企案件2.9万件、涉及金额536亿元。
在具体实践中,涉外法治人才的“硬核”能力不断凸显。
西安仲裁委员会2023年发布中英文双语仲裁规则,引入临时仲裁、第三方资助等22项国际通行制度,2024年作出早期驳回裁决书,为陕西省自贸区提升区域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到校地协同的“精准滴灌”,再到“出海”企业中“真刀真枪”拼出的成绩,陕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结出累累硕果。站在新的起点,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正以更开放的视野、更创新的机制培养出更多的涉外法治人才,为陕西乃至全国的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编辑:范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