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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务区:法律行业集中发展的创新实践

2022-10-26 10:28:01 来源:法治网 作者: -标准+

中央法务区是探索中国式法律产业现代化的一项创新举措。我国中央法务区的建设目标是积极推动法律行业高度整合与集中汇集,借助法律产业聚集形成的“虹吸效应”,实现法律服务的产业化、规模化,助力现代大城市创新发展。对这一新生事物,法学界有必要予以关注和研究。

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创新经验

中央法务区实际上是将法律行业的诸多组织与业务集中于一个核心承载区,包含法院、检察院、仲裁、司法鉴定等多种类型的法律组织和法律业务类型,通过聚集区域内的各类法律组织相互合作,实现不同法律工作的功能互补。从而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提升法律工作的效率和品质,激发法律行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可以取得从前分散配置法律机构从未达到的法律服务规模和效果。

目前,国内最早创建的天府中央法务区已经运行一年有余,其不仅经批准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审判点、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四川联络处、国家律师学院西部分院等国家级法律专业机构,而且聚集了成渝金融法院、破产法庭、互联网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等13个专业化人民法庭。如今,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建设成效初步显现,法务区内人民法庭审理各类案件近3.6万件,涉案标的额超2470亿元。同时,引进了北京通商、泰和泰、上海中联、法证链等法务服务机构100余家,共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5万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300余件。进一步打造了“天府法务网”线上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端法律服务产业发展带”+“法治文化交往节点”的“一心一带多点”法律产业功能布局。

我国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基本经验是由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率先以法律资源、法律服务产业为特色,整合形成具备辐射效应的第三产业聚集区,相比国内以第二产业聚集为特色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技术产业聚集区,中央法务区更强调法律资源的集中整合,同经济技术类开发区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其发展将呈现“成型期—成长期—成熟期”的阶梯样态。

我国中央法务区在初步成型期,中央法务区虽然空间范围相对集中,占地面积较少,同周边地区的联系较为松散,但是发展进程中该区域功能会逐步拓展,向多元功能区转型。在成长期,中央法务区将呈现两类变化:一方面,就业人群中高学历、高技术人才富集,人才数量增长且职业构成多样;另一方面,法律产业的升级也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例如,法律科技产业的发展势必推动相关技术产业的形成,进一步带动当地GDP增长与财政税收增加。在成熟期,中央法务区将转变升级成产城融合发展的新城区,不仅保留原有产业优势,而且大幅带动现代服务业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中央法务区的效用展望

如今,我国中央法务区建设基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经验。其一,地方省委和省政府重视顶层设计,主动牵头推动中央法务区的规划与建设。如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伊始便得到了四川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福建省更将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任务纳入地方“十四五”规划纲要;吉林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总体方案》,用以启动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其二,不同中央法务区内部结构布局高度相似,总体建设规划均是通过优先发展法律产业,来反哺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如天府中央法务区与上海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的建设目标均是追求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选取地理区位最优、可利用土地面积最广以及辐射效应最大化的地域作为中央法务区建设、发展的根据地。希望率先整合优质法律产业资源形成“虹吸效应”,反哺其他产业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其三,主动引进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地区法律服务品质,利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中不仅经批准设立大量专业化司法机关,而且吸引了大量优质律所、仲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加入,此举势必有助于提升地区法律服务的品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集中整合也能在地方发展中贡献出法治保障的力量。这类建设经验与发展道路可以成为今后全国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

未来,继续保持和扩大中央法务区的功能与效用将是下一阶段法务区发展的重要理论课题。虽然我国现有的中央法务区以政策支持、引导为先行驱动力已经初步聚集了一批精品法务资源,但是若要保持优中向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还需要从尊重发展规律、重视专业引领、优化产业布局方面持续深化中央法务区建设。其一,中央法务区既要尊重法律服务行业的一般规律,又应兼顾地区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特点。法律行业的发展规律表明,商业资源的汇聚与法律产业资源的聚集相辅相成、彼此促进,充足的商业资源与法律产业资源都是中央法务区兴旺和发达的关键。是故,一方面,未来中央法务区建设应突出法律服务产业的核心要点与尊重法律行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本土经验;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地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差异化特点,打造具备区域合理性的中央法务区。其二,中央法务区的规划、统筹应当兼顾科学性、可持续性与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中央法务区建设需要吸纳充足的法律产业资源,积极开拓海外法律服务市场,打造全球化的中央法律服务专业区域。同时,兼顾不同类型法律服务机构的专长和特点,促进不同法律服务机构的优势互补和产业合作。其三,中央法务区应充分利用法律专业汇集形成知识溢出效应。法学院校、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区域聚集,可以实现法律行业间的通力协作,形成知识富集以及溢出效应,共同促进法律服务品质的提升。

中央法务区的未来发展应当在保持核心产业中心地位不动摇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牵引作用,做好混合用途开发,不断增加区域活力,丰富中央法务区的多样性,避免产生法务区功能过于集中单一、空间性分级化等问题,并坚持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学习,吸取国内外的优秀经验,不断推陈出新,积极实践创新举措。


编辑:乔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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