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溧水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18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借贷搭售。李偲帅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江苏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罚款50万元,对李偲帅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的搭售行为,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
早在2012年1月,原银监会就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要求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并对商业银行提出“七不准”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但是,近年来金融业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的情况仍时有发生。2021年,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过程中借贷搭售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301.3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汪定强)
编辑:乔楠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