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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城市更新工作的路径探析

2024-01-05 09:49:31 来源:江苏法治报 -标准+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离不开法治保障。基层法院作为服务城市更新的前沿阵地,应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同步适配的全周期司法服务。

一、事前谋划:深化府院联动,更科学地助力城市更新顶层设计

府院联动提供专业法律保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全程参与城市更新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单元范围的初步划定,主动承接城市更新条例的细化工作,城市规划、土地、建筑等法律制度提供专业性保障。

对接需求全过程跟踪及时反馈。加强信息共享,按照区域划分、方便服务的原则,将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逐一确定对接部门,全程跟踪服务。同时,对于因新旧法衔接问题、可能影响发展稳定大局的诉讼、可能引发败诉风险的系列诉讼等,及时报送情况反映,配合做好矛盾调处和稳控工作。

二、事中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全周期为各类主体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解决各类涉法问题,发布通报提示法律风险。针对城市更新领导小组,通过诉前指导、法律实务培训、理论座谈、联席会议等形式,提供决策的法律参考,协助解决各类涉法问题,定期通报相关案件审判情况,并通过司法建议和白皮书形式进行风险提示。

开辟前沿阵地,以法律协调人身份落实公众参与。针对动迁户,创新党建与城市更新司法服务融合,全程开展涉城市更新项目的政策宣讲、法律咨询与征收协调化解工作。通过风险提示、诉讼告知、诉前调解、法律释明等方法,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设置绿色通道,以“一站式”法律服务保障程序。针对诉讼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提高群众的体验感。同时,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托诉前调解程序钝化矛盾,通过法律释明工作帮助当事人合理预判诉讼风险,理性选择纠纷处理方式,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事后调处:加强融合共治,更专业更精细地妥善化解纠纷

创新诉讼服务载体,成立城市更新巡回法庭。抽选业务素养强、审判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城市更新巡回法庭,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与公安、司法、信访等机关矛盾纠纷信息预判、同步推送和会诊研判机制,共同查找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对策,实现纠纷无缝隙流转与全周期接管。同时,邀请律师、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两代表一委员”进入“一站式解纷门诊部”,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妥善处理纠纷。

组建纠纷解决团队,加强新型案件理论研讨。加强对涉城市更新新类型案件的理论研究,分析诉讼规律和特点,总结涉城市更新司法工作经验。针对产权争议、建筑施工、拆迁纠纷、回迁安置等纠纷制定类型化案件审判指引,完善城市更新纠纷要素式审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加快城市更新步伐。

优化诉讼服务管理,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对涉城市更新的各类案件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审判流程数据全程可视,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强化立案、排期、送达、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节点管控,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以又好又快的办案质量助力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推进。(吴琪)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