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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烧不得 致灾风险高

2023-04-10 14:53:01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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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有人在平沙镇南新大道平沙往斗门方向一处露天堆垛上点火引发火情,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灭火。 通讯员 贺煜茜 梁雅倩 摄

户外动火不慎就有致灾风险。今年一季度以来,珠海市消防部门处置了一批野外火情,提醒市民注意消防安全。

3月30日,三灶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巡查至金海岸大道东与富达街交叉口时,发现附近空地火势猛烈,浓烟滚滚,原来是有人在露天焚烧垃圾,现场过火面积超过20平方米。巡查人员立即扑救,并向消防部门报警。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派3辆消防车1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扑灭明火,避免了火势蔓延。

经调查得知,此次着火事件是附近居民黄某造成。黄某为了方便,在山脚下焚烧垃圾,继而引发火情。办案人员决定罚黄某500元。这是当地今年针对露天焚烧开出的首张罚单。

三灶镇行政执法人员指出,目前进入雷暴强对流天气,野外集中焚烧秸秆、枯枝落叶或生活垃圾,在大风和火焰热力作用下,容易形成飘忽不定的“火团”,易引发房屋、农作物火灾,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

3月27日,金湾区三灶消防救援分局联合镇应急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当地一名群众在户外菜地烧田基草用于堆肥。现场火焰闪烁,浓烟笼罩,飞火极有可能引燃周边林地。巡查人员对动火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指出户外动火的严重危害,随后将火苗浇灭。

2月27日19时51分,平沙镇南新大道平沙往斗门方向一处露天堆垛发生火灾,平沙消防救援站出动3车18人前往火灾地点处置。调查发现,现场为居民开垦的荒地,路人发现事发时有人在堆垛上点火引发火情。因控制不住火势,群众拨打报警电话。经过10分钟扑救,现场明火被消防人员扑灭。经勘查,烧荒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陈昱萱表示,农事用火、户外用火安全是区域火灾防控重要内容,一些农户在春耕春种前有焚烧秸秆和杂草,甚至放火烧荒的习惯,但这些行为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和区域火情。防止野外火情务必遵守“七不准”防火要求,即不准在特别防护期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不准在林缘地带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野外林地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不准在户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不准炼山、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不准进行其他容易引起户外火灾的用火行为。

据陈昱萱介绍,为提升农村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水平,今年我市消防救援部门将完善全市49个历史文化名村的消防设施,补足救援力量,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以此带动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记者 苏振华 通讯员 贺煜茜)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