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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城管领域列十项“首违不罚”清单

2022-11-07 16:06:01 来源:齐鲁晚报 -标准+

11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拟出台《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目前正在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记者从清单中看到,擅自在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张贴小广告、焚烧垃圾等10项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将不再处罚。

这10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在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窗外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的;再生资源回收个体经营者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的(个人);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单位);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个人)。

以上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且对单位罚款上限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对个人罚款上限为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将执行“首违不罚”。

对以上首次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并责令其在限期内整改。据了解,《潍坊市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记者 蔚晓贤)


编辑:陈计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