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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创造涌现 城市活力迸发

2022-10-19 15:40:03 来源:解放日报 -标准+

建设人民城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是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人民城市人民建”,回答了如何更好凸显城市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问题;“人民城市为人民”,回答了如何更好彰显城市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推进“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实践,突出“共建”“共治”目标——

2021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促进和规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有必要进一步拓宽人民建议渠道,提升民意采集机制的层级,通过流程再造,形成从建议征集到建议落地的“全环管理”。同时,开通更多线上线下“民意直通车”,在社区、街镇探索城市创意采集平台,扩大采集面,促进城市创造的涌现、城市活力的迸发。

特别是,应进一步提升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实践层级,抑制“重建设轻内涵、重管理轻服务、重发展轻民生”等倾向。对事关公共利益的地铁、公交、路桥、商圈等建设项目,市民应拥有更多表达建议的渠道和机会。

推进“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实践,突出“共享”“共富”目标——

近年来,上海城市更新综合空间优化、人居改善、经济振兴等目标,较之以往单纯以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基础设施为主的“旧城改造”有了很大拓展。

目前,上海历史性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黄浦江45公里、苏州河42公里岸线实现贯通开放,“一江一河”两岸成为新的城市公共空间;上海展览中心拆除围栏对公众开放,成为又一个开放性标志。

下一步,按照“推动更多城市公共空间开发开放”“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的要求,有必要完善政策推动机制、职能驱动机制,通过科学设计推动“道路+”“公园+”“生活圈+”新型块面的公共空间建设,加大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增量。

城市进步是整个社会经济史“运动积累”的一部分,初始命题在于为人们的生活生存提供优裕场所。要继续把更多资金投放到普惠性民生建设上,如养老设施的扩大、社区设施的更新、生活区域路网的完善、公交线路和车次的增设、城市林水“地带”和“楔形”的增设、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改造等。同时,要防止利用率低的项目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形成社会性浪费。

公共服务体现了国家责任与公民权利关系,是建设人民城市的重要方面。

首先,确保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这是“人民性”的重要体现。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不能简单以“投资回报”作为营运和投资考量。

其次,探索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区—镇(街道)资源的公平配置制度,强化政策创新和财政、金融、税费、用地保障等政策引导,实现公共服务的增量突破。

最后,建立以公共服务质量为评价标准的职能观、绩效观和相应责任制、考核制、问责制,以更好彰显人民城市品质、彰显中国式现代化在超大型城市中的实践内涵。(秦德君)

编辑:陈计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