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数字交通、数字政务……随着城市化深入发展,数字化治理已经融入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成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但应当认识到,数字化治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浪潮之中,已有众多专家学者提出警示:“技术赋能”不等于“技术万能”,数字化治理绝不能成为“炫技治理”。
数据科学家本·格林在《足够智慧的城市:恰当技术与城市未来》指出,技术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必须深谋远虑地将其融入城市治理结构之中,与其他形式的创新结合使用,才能产生最为深远的影响。复旦大学教授、上海一网统管城市数字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也表示,数字化治理不仅需要考虑技术问题,更需要思考为谁而建、为什么建等原则性根本性问题,数字是手段,治理是目的,不应本末倒置。
数字化城市究竟是“为人服务的智慧城市”,还是“新技术堆砌的城市物质空间”? 近期发布的《2022智慧城市白皮书》指出,“现阶段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重视概念炒作,轻视理念更新;重视数据采集,轻视平台建设;重视项目建设,轻视顶层设计……”随着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智慧城市建设步入新的阶段。白皮书认为,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将在创新协同、为民服务、数据共享、产业赋能、安全保障、绿色低碳等方面出现新的发展导向,呈现出“城市数字化到数字化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到运营智慧城市”“人与人的连接到万物互联”的新趋势。
归根结底,数字化治理的终极目标,是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就要求数字化治理始终坚持以人的实际需求、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陷入“技术万能”“数字炫技”“数字浪费”和“数字垄断”的陷阱。数字化城市的建设过程,注定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变革,不仅仅依靠技术的单维度赋能,还需要理念、法制、制度、伦理等多维度的全方位赋能。在此过程中,既要考虑技术上“能不能”,还要适应当下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充分考虑法治上“可不可以”,居民感受“好不好”,管理上“行不行”。任何一项数字化应用,都要确保市民会用、好用、愿意用,确保各项解决方案与城市治理体系更加紧密融合。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今天数字化扮演的角色,就像曾经的蒸汽机、电力和电脑,技术会革命性地改变城市生活,也必然与政治经济、商业模式和民生场景紧密结合。对未知心怀敬畏,不高估技术的能力,审慎利用和驾驭技术,始终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城市才能有更美好的未来。(记者 刘大山)
编辑:陈计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