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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2025-09-04 10:32:04 来源:法治网 -标准+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的“支持深圳仲裁机构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体育纠纷化解、仲裁国际合作等工作”的任务要求,近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在深圳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举办全国体育仲裁员培训。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主任、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丁涛,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董事局主席梁定邦,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北京体育大学校长张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卢松,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一级调研员熊德昌,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执行主席王桂壎等嘉宾出席活动。

丁涛在致辞时表示,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仲裁机构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体育纠纷化解、仲裁国际合作等工作”的要求。此次协议签署,是落实上述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三方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开放且国际化的体育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关键一步。当前体育竞赛国际化与体育产业全球化进程加快,三方合作依托深圳“双区驱动”改革成果,首次实现体育仲裁机构与国内头部商事仲裁机构深度对接,将为体育法治建设与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梁定邦在致辞时表示,此次三方合作契合中央部署与行业需求,未来可藉助香港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国际体育盛事之都的优势,推动内地与香港联动、体育仲裁与商事仲裁联动,进一步发挥国际体育仲裁“跨境管辖案件、跨境适用法律、跨境执行裁决、跨境共享资源”的“四跨”功能,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有效化解体育及涉体育商事纠纷,促进中国体育仲裁与体育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国际体育仲裁高地。

丁涛代表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刘晓春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服务体育强国建设和促进国际著名体育城市建设为目标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创新。梁定邦、张剑、卢松、熊德昌、王桂壎共同见证签约。

此次三方战略合作是深入探索体育纠纷化解路径、推动体育仲裁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尝试,既是体育领域深化改革的具体突破,也是深圳落实中央赋予的综合改革任务的生动体现。根据协议,三方将紧紧聚焦服务体育强国建设大局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在推动仲裁规则创新与体育仲裁制度衔接、体育仲裁国际化人才池建设、体育仲裁亚洲枢纽功能设计与开发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体育仲裁发展新高地,为全球体育治理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结束后,召开了全国体育仲裁员培训活动。张剑、卢松等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体育仲裁改革创新、仲裁员职业操守、体育仲裁规则以及体育仲裁实践案例进行了专业授课。全国体育界和法律界80多名代表参加了专业交流。(余瀛波)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