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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船东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厦门调研

2024-04-16 10:17:17 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标准+

4月11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海上丝路仲裁中心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船东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夏长文和厦门船东协会会长卢炳雄分别代表三家机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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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中国海仲海上丝路仲裁中心与厦门港口管理局、船东协会加强机制化合作,相互协同,助力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及桥梁纽带作用,在交流推广、法律服务、理论研究等方面通力合作,建立健全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顺畅衔接,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将厦门打造成为涉外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在厦期间,李虎副主任一行先后赴厦门海事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贸促会”)和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厦门市海丝法务办”)调研。

11日上午,李虎副主任一行拜访厦门海事局局长吴蔚。双方就协同推进涉台海事纠纷公正高效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了诸多共识。厦门海事局纪检组组长朱紫雨、安全管理处处长崔国春、船员管理处处长张志雄、法规规范处副处长肖同乐等参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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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厦门海事局座谈)

11日下午,李虎副主任一行拜访厦门中院院长谢开红。双方就司法与仲裁协同发展、加强完善仲裁司法监督、推动临时仲裁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展,以及深化业务交流合作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厦门中院副院长刘新平、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王池参加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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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厦门中院座谈交流)

随后,李虎副主任一行拜访厦门市贸促会会长柯碧如。双方就工作协同事项以及厦门涉外商法服务协同中心建设工作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贸促系统区域联动协作,深入贯彻落实“一盘棋”思想,积极推动构建商事法律服务的“厦门模式”,为企业参与市场经营提供务实保障。厦门市贸促会副会长朱红旗、法律部部长王青、厦门国际商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王小梅参与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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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厦门市贸促会)

4月12日,李虎副主任一行拜访厦门市海丝法务办相关负责人。双方就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海上丝路仲裁中心工作开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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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厦门市海丝法务办交流)

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