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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与江苏企业法制工作协会签订三方《框架合作协议》

2021-06-23 18:09:56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者: -标准+

2021年6月18日,贸仲江苏中心与江苏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以下简称“”企业法制协会”)、江苏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商法中心”)在南京签署三方《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由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主持,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企业法制协会会长陈为保和商法中心主任薛新岚代表三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字仪式合影)

根据合作协议的安排,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中的资源、专业和人才优势,积极协作,建立健全商事调解、仲裁宣传和服务机制,联合开展相关企业培训和法治宣传,大力提升企业对仲裁、调解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推进江苏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与发展。

(谷岩副院长致欢迎词)

谷岩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贸仲江苏中心作为贸仲在江苏的派出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就近为江苏及周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为己任,并积极倡导与推进争议解决多元化,支持各类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合理衔接。他回顾了贸仲江苏中心与企业法制协会和商法中心的合作历程并指出,此次签约是三方合作结出的硕果,贸仲江苏中心将着力发挥贸仲的品牌和资源优势,与企业法制协会和商法中心资源共享,加强商事仲裁和调解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积极引导企业在合同中选择使用仲裁、调解争议解决方式,共促发展,努力为江苏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陈为保会长致辞)

企业法制协会会长陈为保在致辞中表示,受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业商事纠纷急剧增加。此次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有助于江苏地区企业采用合理方式公正、高效的解决争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在疫情后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薛新岚主任致辞)

商法中心主任薛新岚在致辞中表示,面对目前国际新形势新任务,三方应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多元”的原则,以服务企业为中心,通过统筹运用好调解、仲裁等手段,着力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共同为优化企业外部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薛兴华副会长、汤寅宏副秘书长、孙静女士进行分享)

签约仪式后,三方举办了题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座谈会,部分仲裁员及企业代表参与了座谈。座谈会中,企业法制协会副会长薛兴华首先以“司法环境变化对企业合规管理的新要求”为题,从企业合规监管、第三方监督与评估、责任分配等方面与在座人员进行了分享。随后,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中心案件经办人孙静围绕贸仲历史与仲裁特色、案件受理情况、仲裁员队伍的多元化与专业性、裁决的域外执行以及贸仲江苏中心的基本情况向参会代表一一做了介绍。

(企业代表发言)

最后,来自能源、投资、贸易、烟草等行业的企业代表结合各自企业的基本情况,就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合规问题、法律风险与以往仲裁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问,谷岩副院长和贸仲仲裁员代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竹影、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笑匀分别做了解答。各方还就企业关心的合同条款设计、法律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策略、内控合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仲裁员代表发言)

会后,参与各方均表示通过此次座谈,增进了企业对于仲裁、调解的了解与认知,希望将来贸仲江苏中心、企业法制协会和商法中心三方能够强化合作,充分发挥三方合作平台作用,共同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仲裁、调解、培训及相关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解决商事纠纷,齐心协力为提升江苏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部分参会人员合影)

编辑:买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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