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贸仲江苏中心走访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2021-06-23 18:09:56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者: -标准+

2021年6月17日上午,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一行走访了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尤兆祥、风控法务部副经理华伟及公司相关法务人员接待了谷岩副院长一行并交流座谈。

尤兆祥总经理对谷岩副院长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板块、风险管理机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基本情况。华伟经理对公司基金具体运营模式、运营中的风险点以及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设置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希望贸仲江苏中心能够为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合理化解商事纠纷。

谷岩副院长回顾了贸仲建立的历史,对贸仲近几年的案件受理情况、仲裁员队伍的专业性、相关国际化举措以及疫情期间推出的便利当事人的措施进行了介绍,并着重介绍了江苏中心自设立以来的运营情况。他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格局变化,贸仲受理的金融类案件尤其是股权投资案件和基金案件数量逐年攀升,金融类案件已经成为贸仲受理的最重要的案件类型之一。贸仲江苏中心在南京设立,是希望将贸仲专业化的人才优势和多年积累的案件管理经验带到江苏,就近为江苏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贸仲江苏中心愿意针对企业对争议解决的需求和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相关仲裁理论与实务的研讨与讲座,帮助企业合理防范、化解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贸仲仲裁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笑匀律师简要介绍了律师事务所所涉基金业务情况,并着重介绍了选择贸仲作为仲裁机构在解决金融案件争议中的优势。她表示,在金融类案件中,贸仲的机构独立性、仲裁员的专业性和裁决的保密性,完美契合了基金投资人的需求,日益受到投资人的欢迎。随着经济市场格局变化,双方必将有更深化合作的空间。

座谈中,谷岩副院长与江苏省金财投资公司法务人员就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仲裁条款的设置、裁决保密性、裁决的域外执行力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中心工作人员孙静、李新雨,江苏省贸促会法律部周燕一同陪同走访。

编辑:买园园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