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瑞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厅级检察员。
刘宝瑞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观念强。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热爱检察事业,忠于职守,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刘宝瑞同志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勤奋学习,有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注重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疑难问题。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反贪战线的最前沿,参加办理了大量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审查办理了数百起贪污贿赂案件和线索,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0年11月8日9时52分,刘宝瑞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时年56岁。【点击详细】
★ 1997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其荣记二等功;
★ 200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其荣记三等功;
★ 2002年6月,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委授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刘宝瑞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 2010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追授刘宝瑞同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2010年12月27日,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开展向刘宝瑞同志学习活动。 【点击详细】
采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资深检察官刘宝瑞前,记者想象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检察官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严肃深沉的表情?犀利的目光?见面后,发现刘宝瑞这些都没有,一个非常随和的人,甚至有些憨厚,你在他的眼里找不到犀利、深邃,但能读到忠诚、刚毅。
——一位曾采访过刘宝瑞的记者如是说
“我们曾一起出差,就着一瓶啤酒和一小盘花生米,听他谈工作、生活,感受着他的幸福、快乐和知足。”“他每天过着清贫的日子,却又每天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尽管他永远离开了我们,但想起他,心中就会有一份宁静,有一份感动,更有一份激励。”
——杨钊
“把案子交给宝瑞,我们放心。”
——刘宝瑞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