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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发布时间:2023-01-13 15:15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炜

今年1月9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莆田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案中,原告戴某与被告陈某因家庭矛盾导致双方感情不和,戴某认为其与陈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因该案件涉及对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问题,承办法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的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依据法院提供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真实、全面填报财产信息。

据承办法官介绍,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部分离婚夫妻对对方收入、财产状况不甚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度增大,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仙游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充分彰显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