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描述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对数字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推动数字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对数字平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2022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征信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
2022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二、媒体报道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