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描述
2022年8月1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市县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主要从牢牢把握市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市、县委员会作用,规范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协调小组运行,加强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围绕服务市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提出市县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举措;第四部分加强组织保障,主要从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信息技术、工作联动等方面作出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八省区市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
此次督察组成员由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律师、记者等组成,分赴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等省份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二、媒体报道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