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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法院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
暖“薪”执行助农民工安“薪”过年
发布时间:2023-01-09 18:28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王帷韬

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

“谢谢法官!我在回老家的火车上,总算拿到这笔工资了。”电话里传来了贾某激动的声音。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贾某确定了收款账号。

2020年11月,经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金某夫妇及其经营的服装厂应支付贾某工资款28000余元。裁定生效后,贾某收到了部分工资款,但剩余的4800元一直没到账,贾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贾某一同申请强制执行的还有曾在金某夫妇经营的服装厂工作的罗某和陈某。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未查控到金某夫妇名下财产。通过实地走访,执行法官发现服装厂已停止经营,当前已知金某夫妇的所有财产线索就此中断。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双管齐下,一边与申请人加强沟通查找线索,一边对金某夫妇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冻结名下账户等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

2022年12月底,金某夫妇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说:“我们经济确实也很困难,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名单对我们影响很大。”执行法官对金某夫妇进行了严厉的训诫:“经济困难不是逃避执行的理由,如果你们继续逃避,我们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会触犯刑法。”

金某夫妇知晓了拒执的严重后果,主动向东阳法院报告了收入情况和财产情况,表示愿意尽全力支付3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标的较小的贾某一案全案执毕,罗某、陈某两案达成执行和解,在2022年12月底前支付第一笔工资款,其后每月月底前支付200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