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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能赚钱又能养老?当心非法集资陷阱
发布时间:2023-01-06 21:48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璐萍 叶磊东

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小心!骗子盯上了你的“养老钱”!

“养老项目”高收益  

“尊敬的各位来宾,我们年会主题是隆重推荐一款‘养老产品’,不但能够享受到我们公司养老院的优质服务,还能参与分红。”某公司老总邓某甲正在介绍公司旗下的“养老项目”。

钟大爷对这个“养老项目”情有独钟,认为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将会有个好的着落,还能赚钱。年会现场,众多老年人在会后排着队与该公司签订所谓的《旅居消费卡合同》,他们以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殊不知已踩进了“深坑”。

竟是坑钱“高招”

2018年年底,养老院改建完成并投入运营。投资人朱大爷满怀期望地入住了养老院,想象中舒适的养老生活并未实现,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入住没多久,朱大爷发现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高额的入住费完全不相匹配,养老院还存在拖欠房东租金的情况,公司老板甚至打起了向入住老年人借钱的歪主意,多次因为水电费、煤气费向朱大爷打欠条。入住不久,朱大爷等“入坑”的老年人就被无情地“请”出了养老院。

纷纷报警求助

众多老年人将自己的“养老钱”投入涉案养老院,束手无策的老人们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希望尽快追回他们的“养老钱”。

接到报案后,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立即对该养老院的涉案事实开展侦查,逐步掌握涉案养老院的集资套路及证据。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该案,派专业承办团队引导公安机关合法规范取证。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养老院的违法事实后,对涉案公司的老板邓某甲、肖某某、向某某、王某某等人进行抓捕,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2年6月24日,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邓某甲、肖某某、向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海曙区检察院整合办案力量,成立涉老案件专办团队,建立涉老案件专办机制。涉案公司吸纳的社会资金多达3000万余元,涉案人员近300人。厘清涉案公司内部结构和人员分工,承办检察官发现投资人报案材料中多次提到的业务骨干邓某乙未到案,公安机关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承办检察官经向案件投资参与人核实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邓某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对邓某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进行网上追逃。

借助“外脑”苦练“内功”

为准确核算涉案公司违法吸纳社会资金数额,承办检察官借助“外脑”练“内功”,特邀2022年4月聘请的检察官助理监督、参与检察工作。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发挥金融专业特长,当好承办检察官的参谋员,指导承办检察官厘清涉案公司运营结构和账目,确保对涉案公司的资金吸纳以及运转情况做到清晰了解,从而综合认定违法吸纳社会资金数额。

近日,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邓某甲被海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邓某乙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两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被评为2022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办案质效”主题精品案例。

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迅速部署制定《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畅通举报渠道,利用“海曙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指定专人负责12309平台接收群众举报线索,确保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第一时间转递相关部门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目前,该院已收到市专项办移交的涉养老诈骗线索5批14条,均已核查并办结。海曙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涉老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中形成共治共建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专人回访机制,由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普法,鼓励其举报养老诈骗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被害人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予以重点救助。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