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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少捕慎诉慎押的法规性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30 18:27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赵亮

12月29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连友主持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决定》出台的背景、起草过程,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负责人李启祥就《决定》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黑龙江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有关人员出席发布会。

隋连友介绍,为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充分、准确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22日在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决定》。《决定》对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李启祥就《决定》出台的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决定》共14条,为推动和支持全省司法机关进一步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工作,在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政策适用具体原则,促进凝聚执法司法共识、形成政策合力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审慎适用拘押和起诉措施、加强非羁押监管措施、形成科学工作考评机制以及加强培训宣传等作出具体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忠诚,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岩,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宏,省公安厅警务技术二级总监刘刚结合发布内容回答记者提问,介绍各单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下一步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

全省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系列举措,全面落实《决定》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决定》为依托,完善机制制度,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更加积极、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六个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