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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梅:为仲裁提供司法支持
发布时间:2022-12-30 18:01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仲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支持和监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多份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调整部分报核案件的最终审核权限,建立了更加符合当事人司法需求,更能发挥司法审查价值的报核程序,从制度层面健全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程序,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布有关“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北京“两区”建设等司法文件,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探索“三特定”支持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履行国际条约的义务,准确适用《纽约公约》的规定,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现行仲裁法制定于1994年,二十多年来,中国仲裁事业飞速发展,相比之下仲裁法律制度已经明显滞后于仲裁实践和仲裁司法审查的发展趋势与潮流。自2020年中国仲裁法修改工作启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在推动仲裁智能化与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推动仲裁信息化与确保仲裁程序公正及推动大数据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为制定一部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智能互联时代需求的新仲裁法提供司法支持。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