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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仲裁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30 17:16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9月6日,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简称“联合国贸法会”)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

以下内容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香港律政司前司长郑若骅女士发言内容节选。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使我们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相互依存,真正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如果应用得当,经济全球化将带来商品、资本、服务、技术、信息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和有益的动员和共享。

随着商业交流和投资的扩大,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是不同国家的文化和法律传统相互融合,但这也增加了发生争议的可能性。

仲裁的公信力以专业知识、可信度和遵守法治为前提,以使用者的反映和信心来衡量。

受经济全球化影响的两个问题,即公司的性质和争议的性质,本质上是不可分割的。随着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将利用负担得起的劳动力、国内市场的增长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针对外资的贸易政策,经常出现有关公司住所地以及管辖法律的法律问题。人们是仅仅参照一个实体的注册地来选择属地准据法还是看公司的思想所在地,即通常所说的控制权标准,法律冲突问题在所难免,且越发复杂。

无论法律选择条款如何,将多种多样的法律运用于案件的更多方面将更加普遍,最重要的是适用国际公约、条约来解决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鉴于这些公司往往是跨国公司,争议方采取的策略不同,以及其资产预计位于世界各地不同法域的现状,可能受到贸法会示范法或国内立法所允许的协助国内或者是外国仲裁的冻结资产禁制令的影响。如果有明确和可预测的规则,那么国家法院或者仲裁庭可以据此对这些申请作出裁决。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第三个现象是在国际贸易中对数字服务的依赖和使用有所增加。

区块链将持续应用于智能合约、5G和人工智能,不断与时俱进。仲裁程序必须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发展,并为全面的数字化做好准备,确保仲裁程序具有可持续性、包容性且符合法治,以提高其公信力。即贸仲倡议中遵守法治这个方面,在裁决过程中必须排除与法律无关的事项和考虑因素,必须维护程序的合法性并遵守正当程序,如果仲裁员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或者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那么这个仲裁员就应当免职,裁决应当撤销。因为这会损害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我们在程序当中除了因为程序瑕疵导致撤裁之外,是否还应当将法律问题上诉重新引入到仲裁制度中?

这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实体公平性和合法性,这个机制在英格兰的仲裁制度中长期存在,却似乎并没有阻止用户们去伦敦仲裁,如果重新引入这个制度,首先必须为使用者提供一种选择,比如在国内的立法中选择退出条款。第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方可动用,并且必须设置先决条件。第三,必须决定是要集中管辖还是任何法院都可以审查。

在此背景下,有两种选择,至少是两种。一是使用仲裁所在地的国际商事法庭,在中国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即在其内部机制内设立上诉机构并加以调整,将审查范围扩大到实质性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难以达到的平衡,一边是程序合法性,另一边是裁决终局性,必须考虑到国际商界的偏好,毕竟公信力是由使用者的信心来衡量的。

倡议的第一点,要凝聚共识,加强团结,开展合作,跨越文化的多样性,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不同的文化可能会对价值观和概念看出不同的内涵,国际社会必须愿意接受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多样性,为解决争议营造可持续的未来。只有仲裁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同步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倡议的第三、第四、第五条指向了可持续性,在使用智能和约和数字化提高流程可信度方面在线流程解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贸仲委已经为这一新趋势做好了准备,贸仲是解决APEC经济体中小微企业之间争议,是在线争议解决服务的三大公认服务提供商之一。

对于提高仲裁的公信力。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将在经济全球化下变得活跃,他们可能会不太熟悉纽约公约的适用,因此,其对纽约公约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对于服务国际商界的仲裁程序可持续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其次,必须继续推进仲裁法与实践相协调统一的工作。国际社会将更加紧密的采取同样的一般原则,从而确保仲裁的普世性,提高仲裁的公信力。

总而言之,我要祝贺贸仲委举行本次的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并提出倡议,这五项倡议非常清晰且有远见的回应了所有的这些问题,就是如何去提高经济全球化下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目标。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