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网专题>>
​崔军:妥善管理交叉盘问避免仲裁的诉讼化
发布时间:2022-12-30 17:14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9月6日,2022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简称“联合国贸法会”)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

以下内容为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先生发言内容节选。

仲裁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最重要的方式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临时仲裁的日渐式微,机构仲裁成为主流,带来仲裁程序的规范化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如仲裁的诉讼化、过度律师化以及仲裁费用高等副作用。其中,普通法项下的仲裁庭审的交叉盘问就成为仲裁诉讼化的一个代表性问题。

实践中,仲裁程序五天的庭审,基本上四天都在进行事实证人的交叉盘问。这体现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证人和证据以及证据规则的适用问题,二是证人证言证据的自由和便利问题。这产生的结果就是交叉盘问实际上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中最为耗时的一个庭审事项,但同时证人证言的证据价值却是最低的。

基于耗时且证据价值最低的实践现状,2021年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的紧急程序规则附录六,以及2021年4月6日英国商业和财产法院颁布的实务指引,都在一定程度上对证人证言证据的提供方式以及交叉盘问环节的弊端努力做出纠正。如限制证人证言证据的页数、避免过度律师化、给予一定程度的惩戒等,这些做法预计会对国际商事仲裁产生重要影响。

在国内,贸仲仲裁规则赋予了仲裁庭管理这些程序的权利,对于仲裁庭而言,在庭审中有交叉盘问环节时需要进行妥善管理:

第一,对证人证言的证据页数要明确。

第二,为避免页数失控,可要求不能大段引述证据中的文字。

第三,不得重复递交证据。

第四,有效管理庭审时间,使得争议聚焦于关键核心问题。

庭审环节要聚焦于案件核心及焦点问题,避免时间的浪费,贸仲的规则给予了当事人和仲裁庭充分的权利和自由。

国际商事仲裁中,如何控制和把控交叉盘问这个环节,是仲裁庭在没有仲裁机构明确的指引下应当行使的对程序的管理规则,通过程序令解决庭审中交叉盘问的环节和证人证据环节的诸多问题,是目前仲裁庭应该行使的权利。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