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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
发布时间:2022-12-29 19:56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郑培金 马子滟

近日,一起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钱某某收到12万元赔偿款后,给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还得从2014年的一场交通事故说起。一天晚上,钱某某驾驶摩托车在行驶中被一辆汽车撞伤。经交警勘查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第三方徐某某也负同等责任。2016年12月,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徐某某赔偿钱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5万余元。由于徐某某怠于履行相关义务,钱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徐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2年,江北区检察院在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通过建立数字监督模型,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某违规新购车辆的线索。该院经调查核实后进一步查明徐某某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新购车辆并实际控制使用的行为。 

随后,江北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责令被执行人徐某某限期交出新购置车辆,并视情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确保赔偿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江北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促使徐某某当场履行12万元,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运用传统的办案手段很难发现被执行人新增财产的情况,江北区检察院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从而快速锁定线索,实现了精准监督,为破解新增财产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江北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