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崔庄刑警队接到张某等4人报警,报案的4人称在闲聊过程中发现,自2022年10月以来,在一个月内4人均在徐水区附近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勒索钱财。
接到报警后,崔庄刑警队迅速组织警力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调取了上述4起交通事故的报警记录。通过并案分析,上述4起交通事故对方司机均为徐水区留村乡杨某一人,有两起交通事故拨打了122报警,其余两起交通事故私了解决。
经对4名报案人询问发现,4人均被刘某约出来吃饭后,被刘某诱导在吃饭过程中饮酒,刘某用“把车放回家,走村里的路不会被查”等借口诱导报案人饮酒后开车,在报案人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与杨某发生交通事故。杨某“发现”报案人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出高价私了解决,利用报案人自知是酒驾不敢报警怕被处罚的心理敲诈报案人钱财。
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该案为刘某与杨某共同作案,由刘某约被害人外出吃饭饮酒后驾车出行,再与杨某联系,故意“碰瓷”发生交通事故,借机进行敲诈勒索。12月15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杨某到案。经讯问,杨某对伙同刘某故意“碰瓷”的敲诈勒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刘某已被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