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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司法拍卖追回57万元“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12-22 11:07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慧 李岳泉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破执行僵局,巧用司法拍卖成功处置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性质房产,追回老年人损失57万元。

2014年至2018年期间,池某以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以1.5%至2.0%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惑,向两个老人协会和33名老年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10.19万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款项,造成集资参与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计159万余元。

案发后,池某主动将其位于大田县建设镇的一处房屋所有权证明交由司法机关处置。2021年4月,大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依法判处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继续追缴池某未退还款项159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池某在监狱服刑,未主动退还款项,且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其名下唯一的房产也因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性质,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存在评估议价困难等问题,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处置房产挽回老年人损失,经承办法官合议,在池某无异议的情况下,大田法院将该房产以市面价90万元为参考价进行司法拍卖。近日,在第二次拍卖中经过7次出价、5次延时,最终该房产以57万元的价格成交。

据了解,执行尾款到账后,大田法院将依法进行房屋退腾并制定完善的案款分配方案,尽快将执行款中可分配的款项发还给被害人,切实保障受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