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项永锋 陈靖芬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河田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村委会,依法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据了解,该案双方当事人系邻居关系,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行动不便,该案又较为典型,河田法庭承办法官陈晓伟便决定将审判庭搬到了村委会,既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又能极大地方便当事人。
庭审前,法官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在现场的群众及该案当事人“以案释法”;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后,法官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对现场的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耐心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通过向前来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面对面为群众解决司法需求,取得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