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罗艳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作为,迅速出击,依法适用执行,开出了贺州市首张“反诈罚单”。
12月12日,贺州市公安局莲塘派出所经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打掉一处GOIP涉诈窝点,抓获一名架设GOIP设备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黄某,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询问,黄某如实供述了其使用手机进行架设GOIP设备为他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行为。
针对黄某架设GOIP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实现网络远程拨号实施诈骗但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八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并处罚款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