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曾亮 黄赟
12月12日,广西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民警徐鸿晖、辅警林昊飞在办案途中,突遇一辆货车燃起大火,他们临危不惧,联合群众在7分钟内迅速扑灭大火。
当天16时40分,徐鸿晖、林昊飞途经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三龙转盘时,发现一辆满载家具的小型货车后箱燃起了大火,小货车的乘车人员在车子的周边十分焦急。
火情就是命令,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徐鸿晖和林昊飞果断行动,一人到就近的商铺拿灭火器,一人紧急疏散周边群众及车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徐鸿晖到达商铺后,向店员表明了自己公安民警的身份。在征得店员同意后,马上拿起灭火器冲向着火的小货车,对准火源进行扑救。
经过紧张的补救,火势得到了控制,但是当天的风势较大,火源熄灭了一会儿又复燃了起来。
徐鸿晖急中生智,看到远处有一辆洒水车经过,马上跑过去向洒水车司机请求帮助,随后引导洒水车前往着火的小货车旁边,立即使用洒水车后的水枪对准火源进行喷水直至大火熄灭。
经过警民的合力扑救,12月12日16时47分,火势终于被顺利扑灭,现场未有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