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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昆明模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2-15 18:49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陆敏  

12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召开昆明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案例,并分析五年来审理的破产案件总体特点,分享“府院联动”昆明模式等相关经验。

透过白皮书不难发现,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列重整案、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以及多件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审理都体现了昆明两级法院破产审判紧跟本地经济发展重心需要的工作特点。特别是重大破产案件均采用“府院联动”模式开展工作。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还探索出坚持因企施策,探索挽救企业的多元模式,并从个案“府院联动”到建章立制,构建了党委领导下的“府院联动”昆明模式。

2021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与昆明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从保障破产企业职工民生、依法实施财产接管、建立破产企业涉税协作机制等16个方面确定了昆明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基本内容。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设立专项破产辅助资金,加强对“无产可破”案件推进的资金保障和支持。昆明中院在总结以往审判经验、广泛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关于强化企业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规定》《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的指引(试行)》等10余个文件,进一步夯实了破产审判工作的制度基础。

据悉,五年来,昆明两级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涉及债务总规模超过1800亿元,盘活资产约720亿元,涉及职工权益保障及安置1.38万余人。2017年以来,昆明两级法院采用“府院联动”方式审理的破产案件60余件,主要集中在大型国企、房地产等影响重大的案件。通过多领域、多方式、多手段处置好各类矛盾和综合问题,为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