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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检察院狠抓学习转变理念 提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
发布时间:2022-12-12 17:51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做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多次组织部门干警对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围绕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概念背景、秉持理念、基本要求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干警及时转变工作理念,用新理念办理新案件。

秉持着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法律理念,从5月份至今,金台检察院共办理了28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承办人始终牢记做好类案监督是做好精准监督的重要途径,在办理的28起案件中,及时对类案进行梳理复盘,从中发现问题并归纳总结经验,为做好民事执行的精准监督打下基础。

通过对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不断深入、细致地学习,在办案中不断地复盘总结,承办人愈发意识到类案监督在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办案中需要将精准监督的类案作为关注重点,提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水平,做好新时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认同感,扩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影响力。(张文婷)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