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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正名
新昌公安积极为受污蔑民警维权
发布时间:2022-12-08 20:03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石嘉浩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政委叶剑、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等赶赴澄潭派出所,为民警张庆丰、陈洁送去《公安督察正名通知书》,为他们在依法履职中遭受不实投诉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2019年,赵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新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赵某对办案民警心怀不满。近年来,他多次发布不实信息,实名举报澄潭派出所两位办案民警偏袒、包庇他人,此类不实信息不仅损害了两位民警的声誉,也对新昌公安公信力造成了极大损害。

获悉该情况后,新昌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启动执法维权预案,并指派专人对该案进行跟踪督导。督导过程中,调取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录音录像、文件文书等证据材料。仔细查阅证据后发现,两位民警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规范、处置得当,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对在依法履职中遭受到恶意举报、投诉的民警予以公开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新昌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梁沈锋说。

此次为受到失实举报的民警澄清正名是新昌公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一个缩影。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来,新昌公安一方面狠抓从严治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始终将保障民警执法权威作为维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一线执法执勤民辅警的维权、优抚和保护力度,对暴力抗法、辱警袭警、诬告陷害民辅警的行为“零容忍”、严打击,为民警敢于执法、大胆执法提供坚强保障,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根植到每一名公安民警心中。

责任编辑:王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