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法治新媒体联播>>业务动态>>
辽宁沈阳高新区法院近四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28件
发布时间:2022-12-08 17:53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近四年来,高新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28件,审结6617件,结案率为91.6%。

2018年6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通知》(辽高法〔2018〕65号)决定将沈阳地区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集中至沈阳高新区法院管辖。2018年7月2日起,沈阳高新区法院正式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经统计,2018年7月2日至2022年8月31日,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28件,审结6617件,结案率为91.6%。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幅度呈上升趋势。2018年下半年新收案件351件,2019年受理案件1219件,案件数量增长近2.5倍。与此同时,结案增加近2.7倍,结案率增加5.3个百分点。2021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上年度增幅达110%;二是案件类型多样,以侵权类纠纷为主。新收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及子案由等众多类别,其中侵权类纠纷约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0%,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放映权纠纷及侵害商标权纠纷居多;三是串案及关联案件较多,“两高两难”特点较为明显。受理5件以上的串案约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70%。新收案件标的额较少,近八成案件标的额不足5万元。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指标具有“两高”特点,分别为调解率高、撤诉率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还存在“两难”问题,一为送达较为困难,多为侵权案件且被告一般不知情,侵权主体多为小超市、小店铺等个体经营者,营业场所不固定,较分散,且实际经营者与证照不一致,送达较为困难,且被告一般存在一定抵触情绪,对法院工作配合十分有限。二为赔偿数额的确定较为困难,当事人关于获利和损失进行举证的较少,对法官自由裁量能力要求较高;四是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增加。除商标权及著作权案件外,其他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约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15%,其中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合同纠纷。

此外,高新区法院成立自贸区法庭后,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从法庭成立至今,导入诉前调解案件676件,尚处于调解周期案件138件,剩余538件,实质调解成功97件,当事人撤回起诉不再进入诉讼程序40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3%。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28件,通过诉前多元解纷工作的开展,极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实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

自2020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集中管辖以来,高新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1件,其中,2020年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件,占全年新收刑事案件总数的21.2%;2021年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0件,占全年新收刑事案件总数的56.3%;2022年1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件,占全年新收刑事案件总数的82.8%,受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已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均能主动缴纳罚金。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