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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高新区法院:“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增长
发布时间:2022-12-08 17:19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八年以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2021年已达到83.22%。

2014年9月1日起,高新区法院开始实施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7月1日起,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沈阳市浑南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辽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高新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与相应辖区行政机关无行政隶属关系,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阶段均无“主客场”现象,有效规避了行政干预,法官在案件审理各个阶段能够做到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够做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实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立法初衷。截至2022年8月31日,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445件,审结6880件,未结565件,结案率92.41%。

据统计分析,案件受理数量较高的四个领域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类、公安行政管理类、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类。其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类2870件,占比38.55%;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类1006件,占比13.51%;公安行政管理类813件,占比10.92%;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类591件,占比7.94%。

自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各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有大幅提升,2021年达到83.22%。一方面是法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并要求办案法官在开庭前主动联系行政机关确保负责人能够出庭应诉;另一方面,法院每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汇总并通报,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