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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服务营商环境有力度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12-08 17:50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苏鸿喜 许自猛

司法服务营商环境,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今年以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修复机制,不断推进失信企业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名下房产办理查封登记,执行人员通过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后,认为该公司有足够的盈利的空间及相应的还款能力,对其公司财产采取“活封”处理。

在后续分期履行债务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定期走访该公司,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信用修复情况为企业办理转续贷提供支持。近日,申请人向石狮法院提交结案申请,表示该公司已经提前8个月偿付完380万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

为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石狮法院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创新提出信用审查采用评分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实质要件,规范救济途径;向被执行企业发出执行通知时载入风险提示,避免被执行企业因不了解失信后果而产生严重失信记录;严格实施涉企信用惩戒,规范失信纳入标准,把信用惩戒的强制力聚焦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上。

责任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