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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共享促善治 和合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12-02 21:49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蔡爱妮

为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住宅小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设立“和合·物业共享法庭”,推进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截至目前,“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受理物业纠纷403件,并成功化解290件,诉讼立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5.45%。

党委统揽,共处联动 融入县域治理“一盘棋”

三门县法院依靠党委领导,积极融入县委、县委政法委主导的县域治理“一盘棋”,充分调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行业等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实现物业纠纷多元共治。

2022年2月,借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和合街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契机,三门县法院设立“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入驻“和合街区”,发挥法院纠纷化解职能和执法局行业管理职能,实现平台贯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共同创新服务供给形式,精准回应行业需求。

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物业纠纷发生,三门县法院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对接方式、协作模式、服务形式、督查考核4方面内容,细化7项举措,构建起物业管理沟通会商机制,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关口前移,调解分流 构建非诉解纷“新格局”

三门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合·物业共享法庭”整合行政执法局、物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优质调解资源,成立专业化调解团队,组建“庭务主任+调解员+联系法官”的诉调小组,构建起行业牵头、调解为主、法院指导的解纷工作新格局。选任兼任社区工作的物业协会副会长担任“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聘任原人民陪审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常驻“共享法庭”,同时吸纳4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社区网格员轮班辅助调解,形成“一名专职调解员常驻+行业专家轮值”的调解队伍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三门县法院依托“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开展“点单式”线上法律知识和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建立行业纠纷裁判案例库,梳理归纳物业行业纠纷裁判文书高频诉讼事项。同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交流会谈物业纠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疑难复杂问题和新型案件纠纷,形成报告反馈给物业行业及主管部门,让事后的调解、裁判转换成事前的防范指引。截至目前,已公布典型案例35个,开展业务培训18场次,指导化解疑难复杂问题12个,向行业部门发送调研报告、司法建议2份。

畅通流程,示范诉讼 打造批量解纷“新样板”

三门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示范判决+司法确认+督促履行”的一庭解纷模式。针对同一小区同一问题集中“打包办案”,由庭务主任对接联系法官,组织专职调解员和轮值调解员对这一类案件进行分析,联系法官针对法律问题进行指导,从而形成合适的调解方案;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例,筛选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案件进行示范诉讼,迅速安排诉讼立案、最快程序开庭,形成判例引导其他当事人参照化解,做到批量案件快速化解。

诚信履行,执前督促 画好定分止争“休止符”

在妥善化解纠纷的同时,如何确保案件顺利履行成为“和合·物业共享法庭”面临的最直接问题。三门县法院探索将“和合·物业共享法庭”与法院“李阿姨诚信履行工作室”职能衔接,建立全流程执行风险提示和督促履行机制,进行专业化的事后跟踪与精准督促。

对于在“和合·物业共享法庭”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专职调解员主动向当事人发送《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协调基层组织力量,督促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沟通,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目前“和合·物业共享法庭”已发送《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203份,自动履行率高达96.8%。

责任编辑:王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