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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检察院开展效能督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30 18:53 星期三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焦艳 赵红旗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性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的过程中,“谁来监督监督者”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河南焦作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抓司法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把64项业务指标作为衡量业务成效的标尺,通过探索开展融监督执纪、检务督察、案件管理于一体的效能督察,逐院“解剖麻雀”,形成“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一体式联动、跟踪式问责”的工作督察落实机制,推动检察业务质量、数据双提升。

  突出政治引领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检察系统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具有特殊优势。2022年8月,焦作市检察院探索开展64项业务指标效能督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审定督察方案,对辖区10个基层院检察核心业务指标提升优化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引领、政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高效推动本次效能督察的根本遵循,作为一体抓实‘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的具体实践,作为确保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有力抓手。” 孟国祥说。

  据介绍,在督察组成员选配上,注重选派知识结构合理、岗位经历互补、熟悉掌握督察工作的精干力量组成作战队伍,从组织层面确保效能督察高位推动。

  同时,依托三项机制,增强督察精度。孟国祥说,首先通过“提前沟通机制”,确保情况掌握到位。督察前将居后和下滑指标数据研判情况反馈至各基层院,督察时直奔主题,确保督察高效。其次通过“协作配合机制”,确保业务指导到位。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统筹调度案管与检务督察力量,打破双方各自为战的监督壁垒。三是“通报结果机制”,确保成果运用到位。将督察发现问题、相关对策建议及时报告焦作市检察院党组,同步反馈被督察单位和市院各业务部门,推动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共同督促全市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找准薄弱环节

  “鉴于效能督察是一项新工作,为确保本次督察取得实效,我们对多数业务指标稳定向好的基层院注重提出创新思路,帮助突破瓶颈;对业务考评排名居后和空白项居多的基层院即时增加约谈程序,倒逼加压奋进。”孟国祥向记者介绍。

  在督察中,焦作市检察院坚持一院一策,采取列席院党组扩大会、业务指标专项分析会、检委会等形式全面听取汇报,对指标背后蕴含的司法理念予以分析研讨,对落后指标反映出的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对优化指标遇到的难点问题商讨破解方法;引导与会人员分析研讨、逐人发言,提出增强考核意识的重要性、紧迫性。

  “为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我们在督察中坚持做到‘三个紧盯’。”孟国祥介绍,一是紧盯党组引领作用不够等问题。针对基层院党组引领作用不够、指挥调度不力、思路对策较少等问题,督促基层院党组从不断提升政治领导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加强对业务指标全方位谋划分析等方面破局解难。二是紧盯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等问题。针对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考核规律探索不深入、监督工作开展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基层院注重把握各项指标规律特点,树牢导向意识,更加注重以书面监督代替口头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三是紧盯压力传导失衡等问题。针对压力传导失衡、统筹协调不畅、力量整合不够等问题,督促基层院着力打通管理环节,自上而下传导压力、激发活力,消除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错误认识,秉持“求极致”“抓落实”的职业精神。

  持续跟踪问效

  “1月至7月,你院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较低,要拓宽视野,提高对数据指标的敏锐性,争取提高目标值!”

  “1月至7月,你院刑检业务评价指标数据有2项在全市排名靠后,要紧扣标准,点对点抓问题解决!”

  随着效能督察开展深入,焦作检察对系统梳理的4类10项13个问题,列出清单、逐项回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和业务督办提醒,要求基层院建台账、拉清单,定措施、明责任,持续压实检察长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协调督促责任、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四个责任”。通过落后指标分析会商机制,重点对照落后指标,及时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分析会商,明确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措施。

  与此同时,加强动态指导,通过采取“效能督察+案件管理”工作模式。案管部门当好党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提供动态性指标情况,对各项指标的解释、完成的办法、路径和技术集中宣讲、细化辅导,使基层院尽快熟悉掌握相关业务指标及影响各业务指标变动的案卡数据项目,促进各项指标数值大优化,同时注重规范化建设,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形成通过考核看管理,通过管理促考核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 焦作市检察院将继续在监督体系设计上下功夫,深入研究监督规律,探索建立‘检务督察数据库’,统筹调度案管与检务督察力量,落实监督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同步研判机制,助推办案质效提升。同时,善借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同联动,有效凝聚监督合力,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形成联抓共治的监督格局。” 孟国祥说。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