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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讼社区(村屯)”推进“全域通办”
吉林法院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11-17 16:34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刘中全 通讯员 孙兵

  “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就提供什么样的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推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和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两项工作,扎实推动诉讼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能办、辖区通办、异地可办”的诉讼服务新体验,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拓展便民诉讼“服务圈”

  “以跨域立案为代表的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不仅着眼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而且通过法院之间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标准化服务,打造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整体效能。”9月28日,吉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

  “以后我们律师办案不用东奔西跑了,选择就近的法院立案、缴费、查询、送达、保全都能一站办齐,省心又省钱,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延吉市的张律师因无法到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办理诉讼业务,就近选择到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全域通办”窗口递交齐全资料后,在异地完成了诉讼服务全部流程。办事时间从过去两地往返的两个工作日缩短到了不到两个小时,大大提高了诉讼参与人的办事体验感。

  作为最早开始试行“全域通办”诉讼服务机制的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了以中院为枢纽,辖区五家基层法院跨域联动的“1+5”一体化诉讼服务大格局,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受区域或层级限制,选择就近的林区法院或辖区人民法庭异地办理相关的诉讼服务。

  据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忠义介绍,延边林区法院辖区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五分之一,约占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区划的82%,沟深林密,点多面广线长。辖区群众聚居地大多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畅,通信不便。推出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就是让司法为民更能找准点、筑牢线、拓展面,让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的司法需求能够得到全面、便利的实现,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利的温度,感受到法院为他们办的是实在事、贴心事。

  吉林高院在全省总结推广延边林区法院“全域通办”诉讼服务机制经验,并将其作为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的重要举措。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全域通办”便民诉讼服务窗口,配备专岗专人,选任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窗口接待人员,及时完成相关数据材料传送、接待解答回复、院际间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等工作,确保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在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机制下,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提供立案、材料收转、诉讼费缴纳、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诉讼保全、诉讼档案查阅七项诉讼服务事项的跨域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打造“家门口诉讼”新模式。

  此外,吉林高院不断加强对“全域通办”便民诉讼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拒绝向当事人提供相关诉讼服务或者故意拖延办理、人为抬高门槛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造诉源治理“同心圆”

  今年春天,磐石市富太镇南长岗村的老李因老杜使用旋耕犁打垄占了自家半条垄,两人闹到了村委会。双方越吵越激动,村支部书记吕学成担心事件“升级”,打电话向磐石市法院包村法官张玥求助。当时正值磐石市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张玥无法进村调解,便在电话中对二人进行调解,很快消除了双方的怨气。

  在南长岗村,像老杜和老李这样的“小事”有很多,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变成大事。吕学成在村里工作多年,这方面有过教训。如今,南长岗村成为“无讼村”示范点,“法官工作室”就设在村委会,包村法官还将联系方式贴在村委会公示栏,方便接受咨询、受理纠纷和指导调解。

  磐石市法院在“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过程中,将辖区内人口身份信息、家庭关系、联系方式等详情登记造册,并将农村易发、频发矛盾隐患按照纠纷类型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纠纷类型和矛盾纠纷激烈程度,形成个性化、分级处理化解预案。组建由员额法官主导和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同的诉调团队,加强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对接,提升乡村居民法治意识,厚植司法根基。

  磐石市法院政治部主任王鑫表示,磐石市法院将“无讼村”试点建设作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探索的重要举措,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据了解,吉林全省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是指人民法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社区、行政村等现代社会生活单元结合起来,以依法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为内容,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重点,以化讼、止讼、息讼、少讼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责和社会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据了解,吉林法院正积极推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布局,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内容,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绩效考评和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考评体系。每个人民法庭将在今年年底至少创建1至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屯”。到2023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5%。到2025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

  架设线上线下“双引擎”

  日前,汪清县的王某走进汪清林区法院立案庭,准备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材料后发现,该案件属于白河林区法院管辖。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汪清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依照吉林高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方案》,对当事人、代理人身份信息、相关诉讼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帮助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办理跨域立案事项。白河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协助法院推送的诉讼材料,通过线上审核受理此案,整个过程仅用时7分钟。

  吉林高院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是以跨域立案为代表的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不仅着眼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而是通过法院之间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标准化服务,改变当前各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标准不一的状态,打造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一体化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整体效能。

  线下的诉讼服务延伸也是吉林高院加强诉源治理、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举措。

  在长春市双阳区法院,依托“苔花工程”项目,全力创建“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在辖区内建立了4个巡回审判点、5个“百姓说事,法官说法”便民服务站、2个便民阵地。联合工作队走遍全区134个村(社),悬挂公示牌134块,发放便民服务卡5000余份,填写驻村工作日志90本,了解各村屯(社区)村情民意、矛盾纠纷、诉讼案件情况,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推送普法知识。

  吉林高院从源头预防指标、前端化解指标、化解成效指标三个维度明确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标准,通过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法治宣传等,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

  下一步,吉林高院继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追求中,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