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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急难愁盼
西安碑林法院创建“无讼社区”深化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2-11-17 16:31 星期四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张娜 邵晓玲

  “你好,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吗?我是太白社区的主任,需要法院的帮助。”原来,这个社区有27家商户与某公司因疫情产生了租赁合同纠纷,现在这些商户要集体上访,社区主任一个电话打到了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碑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联系这27家商户,将上访商户全部劝返。之后碑林区法院主动介入,启动现场指导调解机制,指导社区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协助20家商户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剩余7家商户,经过三次“面对面”“背对背”的现场调解,已基本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这是碑林区法院在“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太白社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事例。

  据介绍,碑林区法院继承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实现“无讼、无访、无案、无黑、无恶、无乱”的“六无社区”为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太白社区为示范点,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神经末梢,将矛盾纠纷化解阵地送到群众身边,为群众提供低成本解纷模式。

  “我们围绕‘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目标,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激活整合各方解纷资源,构建‘法官+网格员’的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指导激活基层自治,探索从‘治本’层面破解‘人案矛盾’。”碑林区法院院长李社武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碑林区法院在无讼社区建设过程中做到“三个主动融入”:一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和主导的基层区域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始终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诉源治理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大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主动融入社区整体工作布局,将法院的司法服务有机嵌入社区网格治理体系,优化整合升级,用活社区居委会资源,在网格内开展社区工作时及时收集居民解纷诉求,建立居民解纷台账,定期上门问需,准确分析研判;三是主动融入社区群众中,激发群众自生资源,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激活充实社区自有调解资源,通过特邀调解的方式,将热心公益和调解事业的社区居民、人大代表、社区“五老”等15人充实到调解队伍中,倡导全员参与、推进多元调处,形成调解合力。

  “在我们社区经常能看到法院的同志,如今遇到法律问题再也不用担心了,找他们解答准没错。”社区居民们说。

  原来,碑林区法院在开展“无讼社区”建设中,建立了“法官定期走访+网格员日常巡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问题排查、引导调解、矛盾调处、诉调对接的闭环式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前端治本清源、中端风险防范、末端矛盾化解,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

  立案庭组建了“3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组成的下沉团队,直接编入社区网格,定期下沉网格,走访社区,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和潜在线索,开展法律答疑和法治宣传工作。

  “网格员兼任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可以全方位收集上报社情民意,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台账,对纠纷不大的邻里小矛盾,由每个网格内设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开展矛盾纠纷‘随手调’。” 碑林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马军介绍说,对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情况较复杂的纠纷,则先行登记,联系网格法官,法官视情况通过在线调解或当面约调的方式进行调处。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对有法律需求的及时进行诉调对接,实现精准对接、有效联动。

  值得一提的是,“类案指导+法治宣传”,在创建“无讼社区”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碑林区法院针对社区矛盾纠纷的特点,聚焦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纷争、物业服务,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法官现场分享调解技巧和讲解常用法律知识;在社区开展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宣讲团进社区开展宣讲7次,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10次、邀请社区居民旁听庭审12次;在微信公众号等社区公共平台开展真实案例的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宣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使公众了解非诉解决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所具有的迅速、经济、简便的优势,引导群众自觉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升群众对“无讼社区”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多措并举扩大“无讼”辐射面。

  截至目前,碑林区法院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上门问需80余人次,收集纠纷线索23起,组织开展调解50余次,成功化解40件,并开展纠纷回访21次。今年以来,太白社区正式立案诉讼量为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案件,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为零。

  “‘无讼社区’创建汲取传统乡土社会的养分,通过加强对社区自治的法律业务指导,以培育群众法治理念为基点,使司法和社会治理落地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李社武表示,下一步,碑林区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无讼社区”创建,不断向辖区更多社区拓展,让更多群众共享“无讼社区”创建成果。


责任编辑: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