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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八项举措提升群众对立案工作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2-10-24 10:33 星期一
来源:法治参考

  本刊记者 赵红旗 邓玉杰

  “在河南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真是太方便了!不用往返奔波,不用排队等候,在家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刷刷手机屏,就可随时随地网上申请立案、网上缴费、查询案件信息。”9月12日,谈及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感受,河南律师陈天鹏说。

  “河南法院把立案登记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摆在首位,主要采取全面实行统一立案、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持续规范立案程序、清理不必要立案材料、提升立案精细化服务、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八项措施强力推进,坚决落实。在全面加强一站式建设、全面提高硬件水平基础上,聚焦减少材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等软件上持续发力,针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压案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立案工作常态化、人性化、便利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张云龙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河南法院立案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了法治化轨道,人民群众办理立案事务更方便更省心,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服务满意度稳步提升。

  2022年上半年,河南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平均立案时长0.3天,二审上诉案件从一审结案到二审立案压缩至29.7天,分别比2021年缩短0.56天、0.3天。

  从制度上杜绝人为操控立案

  在全面实行统一立案上,河南高院先后下发《关于全面实行统一立案、随机分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案件立结案节点统一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全省法院民事、刑事、行政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申诉、再审和首次申请执行、恢复执行、执行监督、国家赔偿等案件,均由立案部门统一接收材料、审核立案,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立案或确立案号;禁止由其他部门接收材料先行审核再由立案庭登记立案,从制度上杜绝“案件蓄水池”“抽屉案”“体外循环”和人为操控立案等问题发生。

  与此同时,河南高院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建立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网,对接最高人民法院统建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出台《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流程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配置自助立案设备,全省三级法院和691个人民法庭全部开通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功能,具备网上缴费和线下扫码、刷卡缴费功能。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网上立案108万余件,占新收案件的96.7%,总量居全国第3位,使用网上缴费的案件有68万余件,占民事行政一审新收案件数的88.03%,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6584件。

  在持续规范立案程序上,河南高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立案工作标准,从材料接收、审核、登记立案、分案,全流程进行规范,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立案条件,不得以当事人不缴费等理由不分案,不得在立案时进行实体审查。在加快案件移转效率上,河南高院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法院案件移转工作的规定》,要求民事、刑事、行政上诉案件从一审结案到二审立案必须在45天内移送,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评价,定期通报,对超期移送的案件按件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追责。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8.4%,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率为95.3%,法定期限内审核率为100%,上诉案件平均移转时间为29.7天,按期移送率达99.8%,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诉案件移转慢、隐性超审限问题。

  张云龙说,从2018年起,就盯住多头立案、压案不立、迟滞立案、立案“调节阀”、“蓄水池”问题,建立日常监测、网上巡查、12368投诉、定期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先后4次开展集中整治,持续释放有案必立、违规必究明确信号,“立案难”问题在河南已成历史。

  从机制上简化立案证明材料

  “过去,办理立案手续,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很多,少一个就立不了案。如今,就是缺了必要的证明材料,也不影响立案。”受访的律师说。

  为从机制上解决“立案证明材料繁琐”的问题,河南高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外增加立案证明材料,不得强制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号、手机号;当事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能够证明在受诉法院辖区居住的,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居住证明;单位已经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不得再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河南高院下发《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内开发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功能模块,法官结案后7日内自动生成并推送文书生效证明。全省三级法院立案诉讼服务部门均设立生效证明专员,专门负责查询、打印文书生效证明。

  为简化执行立案手续,河南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民事案件首次申请执行立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满足依法立案需要前提下,合理简化申请执行书填写内容,合理减少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次数,能够在原审电子卷宗获取的裁判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交,禁止让申请人重复提交执行财产线索。

  在提升立案精细化服务上,河南高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出台《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针对原告或代理律师在起诉时不能提供被告具体住所信息的,可以向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协助查询,缓解了民事诉讼原告因不能提供被告住所信息导致无法起诉的难题。

  河南高院还下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孕妇“绿色服务”窗口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专门服务制度,设立特殊群体统一服务标识窗口,对老年人、病患者和残疾人等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定制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实际困难。

  从监管上主动发现问题

  “全省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张云龙介绍说,河南高院通过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和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常态化监测各级法院立案数据,不定期开展网上数据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建立周、月、季立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异常和存在的问题,着力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2022年以来,河南高院累计发布通报108期。

  河南法院建立网上巡查制度,河南高院和各级中院每周开展网上巡查,2022年以来,网上巡查共计735次,累计检查4322家基层法院,平均每家法院巡查26次,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当天督促整改。

  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面,河南高院公开发布通过12368热线受理当事人、律师对立案问题投诉,当天受理、当天督办,件件有结果、有反馈。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对118件投诉有理的问题,督促相关法院依法立案。全省法院立案服务部门坚持上门走访、开门纳谏,主动到律师事务所走访,多次召开律师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反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好差评”系统,当事人或律师办完诉讼业务后,系统自动发送评价短信链接,提示对立案工作人员态度、作风、效率等进行评价。2021年,“好差评”系统数据显示,当事人对立案工作满意率为93.6%,2022年上半年提高至94.5%。

  在加强立案队伍建设上,河南高院先后下发《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法院立案审核岗位必须配备正式干警,聘用制人员只能从事辅助工作,切实保证立案审核质量与效率。同时,河南高院出台《关于在全省法院立案诉讼服务条线建立学习制度的规定》,编发《年度立案诉讼服务条线学习资料汇编》《立案审判工作实务解答》,组织编写《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指南》,从而全面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提高立案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总开关。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表示,河南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将持续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人民法院立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占平